南京公积金购房贷款发放方式

2022-11-17 12:11:17   阅读:1260

 

南京公积金购房贷款发放方式如下:

南京公积金购房贷款发放方式

公积金贷款抵押审核前,借款人签订的贷款合同项下的公积金贷款仍符合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相关政策规定的借款人资格。贷款发放前应符合缴存公积金的规定。受委托银行按以下方式发放贷款:

1、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的,如所购住房为期房,须在办妥抵押预告登记后放款;如所购住房为现房,须在受委托银行执管抵押权《不动产登记证明》后放款。受委托银行以转账方式将借款人的贷款划入售房单位在银行开立的账户;

2、购买存量住房的,须在受委托银行执管抵押权《不动产登记证明》后放款。受委托银行以转账方式将借款人的贷款划入售房人(单位)在银行开立的账户;

3、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受委托银行取得抵押权《不动产登记证明》后,以转账方式将贷款资金划至承建(修)方在银行开立的结算账户。

在外地交的公积金可以在南京贷款买房吗?

目前南京本地不支持异地公积金在南京市购房申请贷款。

由于住房公积金实行属地化管理,依据所地区的房地产市场、公积金资金归集贷款使用等情况制定相关政策。南京公积金贷款资金来源于南京本地职工缴存的公积金。近几年,缴存职工公积金贷款需求旺盛,南京公积金平均个贷率已达105%远超85%警戒线,在满足南京市缴存职工提取贷款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已无多余资金开展异地贷款业务。

关键词: 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