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工伤保险怎么理赔

2023-02-03 10:05:03   阅读:335

交通事故工伤保险怎么理赔

 

最近很多亲们在搜觅关于交通事故工伤保险怎么理赔的解答,今天夔编为大家聚集7条解答来给大家深刻解读! 有97%大佬认为交通事故工伤保险怎么理赔(交通事故涉及工伤的,保险怎么赔付)值得一读!

7条解答

一.上班途中遭遇车祸,工伤保险如何赔偿

1.按照事故认定,工伤保险应报销你们自己承担部分的相应比例。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因此单位和你亲戚可以将材料准备好到社保办理工伤保险赔付。

二.工伤和交通事故应该怎么赔偿

1.交通事故导致的工伤,可以获得双重赔付。2根据《更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2.”非常明确地规定劳动者向第三人提起人身损害赔偿应当支持。所以,当交通事故赔偿与工伤待遇发生竞合,职工可以依照不同的法律规定分别获得救济。从交通事故赔偿与工伤保险待遇的性质看,属于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获得工伤赔偿是基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受《劳动法》和《工伤保险条例》调整,赔偿责任人为工伤保险机构或用人单位;而获得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是基于受害者与第三人之间存在侵权法律关系,受《民法通则》、《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更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调整。3.因此,工伤人员完全可以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同时,又依道路事故处理的规定获得交通事故的侵权损害赔偿。

三.交通事故导致工伤怎么赔

1.交通事故赔偿已给付了医疗费、丧葬费、护理费、残疾用具费、误工工资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付相应的待遇(交通事故赔偿的误工工资相当于工伤津贴)。2.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先行垫付的有关费用,职工或者其亲属获得交通事故赔偿费后应当予以返还。交通事故赔偿给付的死亡补偿费或者残疾生活补助费,已由伤亡职工或亲属领取的,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公亡补助金或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不再发给。3.但交通事故赔偿给付的死亡补偿费或残疾生活补助费低于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由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补足差额部分。4.职工因交通事故死亡或者致残的,除按照上述两项处理有关待遇外,其他的工伤保险待遇可以按照规定享受。由于交通肇事者逃逸或者其他原因,受伤害的职工不能获得交通事故赔偿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按照规定给予工伤保险待遇。

四.交通事故造成的工伤应如何赔偿

1.朋友:当今,因交通事故的受害者的家属最为关心的是,受害人能否享受工伤和交通事故双重赔偿的问题。职工因交通事故导致工伤,在已得到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后,还能否再享受工伤待遇?2.按照《更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条规定劳动者因工伤事故受到人身损害,按《工伤保险条例》处理;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的,劳动者可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3.因此,我的以为,工伤保险关系与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关系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当《工伤保险条例》不再规定“取得了交通事故赔偿,就不再支付相应工伤待遇”时,劳动者完全可以既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又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获得交通事故损害赔偿。4.即工伤待遇与交通事故赔偿可以兼得。总之,在这你们这起交通事故中的受到伤害的员工,虽然在司法实践中,对于享受双重赔偿有较大的争议,但也有成功的案例,使受害者的亲属既获得工伤和交通事故损害的双重赔偿。

五.工伤加交通事故怎么赔偿?

如车是厂里的那只能享受工伤待遇了,如是外面的可享受工伤和事故损害双重待遇

六.交通事故全责的工伤怎样赔付

1.因为第三人侵权交通事故认定为工伤的可以双赔。劳动者因为本单位执行工作任务之外的车辆交通肇事受到伤害,认定为工伤的,应当向第三方主张人身损害赔偿,在获得肇事方人身损害赔偿之后,可以享有工伤医疗之外的工伤保险待遇。2.因为本单位执行工作任务之外的车辆交通肇事受到伤害,认定为工伤的,只是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二条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3.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更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4〕9号第八条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受到伤害,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以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已经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或者获得民事赔偿为由,作出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申请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4.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受到伤害,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已经作出工伤认定,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未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或者尚未获得民事赔偿,起诉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5.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导致工伤,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已经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为由,拒绝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第三人已经支付的医疗费用除外。6.浙江省人民法院民一庭《关于审理劳动争议纠纷案件若干疑难问题的解答20112》十因第三人侵权导致工伤的,采用何种赔偿模式?7.《社会保险法》实施后,因第三人侵权导致工伤的,仍继续适用浙政发200950号通知的规定。8.职工因劳动关系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人身损害,同时构成工伤的,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如职工获得侵权赔偿,用人单位承担的工伤保险责任相对应项目中应扣除第三人支付的下列五项费用:医疗费,残疾辅助器具费,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间发生的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

七.交通事故工伤怎么赔偿

1.同时,可以向肇事者主张侵权赔偿。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 ,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 ,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 ,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 。2.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更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3.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4.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 ,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 ,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更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6.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关键词: 工伤保险